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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去世实行土葬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那实行火葬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哪些好处
农村人去世实行土葬浪费土地,那么城里人去世实行火葬后,埋入公墓就不浪费土地了吗?
俗话说哪里黄土不埋人,青山处处埋忠骨,入土为安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所以,即使是火葬,也是要把骨灰盒依俗土葬的。在目前,火葬和土葬的区别无非是,火葬加了一道火化手续,把棺材变成了骨灰盒而已。
就浪费土地来说,这个概念本身不够严谨,实施火葬的主要目的是节约耕地,减少传染病。而耕地和土地并不是一个概念,就陆地来说,传统的说法是“七山二水一分田”,不适合耕种的山地多了,所以自古以来坟墓基本都是埋在山上的,除非平原地区无山可寻。
就农村人土葬浪费土地这个说法,本身就欠公允。传统的土葬浪费了土地,现在火葬照样将骨灰盒依俗土葬,坟头还是那么个坟头,竖碑的照样竖碑,看起来火葬的改革并没有带来多少效益。不过,世世代代的人埋入黄土,除了达官贵人,我们现在能找到的坟墓又有多少?过个三代五代,坟墓没人打理,坟头塌陷,墓碑残断没入黄土,这坟墓复又变为青山,等到尸骨和棺材都化为灰土,后人又在其上修坟竖碑,叠坟不叠坟,谁又能去考证呢?所以说,坟墓占用土地,是具有周期性的,周而复始,世上能见到的墓地多少,主要依据人口的发展速度决定,而不在于土葬还是火葬。
就城里人埋入公墓占不占土地的问题,可能也有些误解。农村人的墓地,不管是公墓还是私墓,都是公益性的,没人花钱买墓地。而城市人的公墓,那是经营性的,首先要付费,其次也有使用年限。就我国的城市公墓来说,大部分土地是租凭性质,部分国有公墓土地是划拨性质,但不管哪种性质,土地都有使用年限。大部分公墓使用权年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并不是永久性的。而对于入墓者来说,是要缴纳护墓费的,这个费用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在50年或者70年的使用权期限内,每过20年,还需要进行一次缴费,否则就作为无主坟处理。50至70年的使用期以过,再怎么处理,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政策。所以,就城市公墓来说,一般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因为公墓不会选择在耕地内,而占有的山地,周期也比较短,农村人上坟扫墓,可能上至三代五代,城市人扫墓,恐怕就没那么长了,有的墓随着人口流动,20年续费期已过,无人续费,只能当做无主墓清理了。就这一点上,我以为这是比较不人道的一种做法,因为中国人的观念,被人挖了祖坟,那是不可忍受的污辱。但是,没人管理的没主坟,大抵也只能如此处理吧,必经那么多的城市人等着入土,不能让你一个无主的死鬼永远占着这块土地。反正埋进去的是骨灰,当做肥料绿化了青山,也算是为活着的人做了贡献吧。
所以,我们不必讨论是农村死人占了土地还是城市死人占了土地,人死如灯灭,是火葬还是土葬,到底留不留坟头,死人一概无知无觉,只是抚慰一下活着的后人们的心灵而已。入土也好,撒入大海也好,到空中随风飘散也好,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唯有活着的时候开开心心,健健康康,这才是人生第一要意。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有相当多的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原居住地,在其它地区落户。那么,户口迁出了原居住的自然村,其确权承包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会不会被发包方的村集体收回呢?就这个问题,现回答如下。
户口外迁,还有土地使用权吗?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肯定地说,户口外迁,是不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后的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往城镇或外地,其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经营权是保留的,是允许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和流转的,这在《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承期内,承包方户口外迁任何地区,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现在有些将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非常担心,担心户口外迁后,会失去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这大可不必担心,户口外迁了,但在确权的三十年的承包期内,使用经营权还是你的。
在什么情况下,发包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户口外迁虽保留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有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包方是有权收回使用权的。
①户口外迁后,土地没有流转出去,出现三年以上的荒置现象,对这种情况,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发包方的村集体有权在承包期内将荒芜的土地收回。
②户口外迁后,其住宅属私有财产,归户主所有,如村集体需征收他用,需付征收补偿金。但若房屋倒屋塌,其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因户口外迁后,对宅基地已无继续使用的权利,房屋自然倒塌后,是不可重新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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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什么专业,这个专业主要学习什么课程
1、土地资源管理是这样的专业:主要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土地规划、测量、计算机、地籍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2、专业介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管理学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学习课程
主要课程:土地资源、土地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学、测量学、土地信息系统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广泛。毕业生可以从事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地籍管理、土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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